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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规范开展回访教育,让“跌倒干部”重整行装
“真的没想到,组织还能重新任用我。”前不久,在贵州省从江县委组织部办公室,面对前来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的纪检监察干部,该县丙妹镇干部赵某说出了心里话,“受到处分时,有委屈、有沮丧、有懊悔,感觉身上有了‘污点’。是组织的多次回访,让我没有放弃自己。”(6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)
“心中有戒,则不逾矩;心中无戒,则必逾矩。”干部有问题受到惩处,无可厚非,这一方面能明晰纪律带电的高压线不能触碰,另一个方面则体现执纪没有例外。但是,党员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。对违纪党员干部不抛弃、不放弃,真心关爱、关怀,而不是“一惩了之”,需要将“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”并重。以“访”促改,这不仅会大大增强党员干部对党组织的信任度和忠诚度,有效激发其工作热情和干劲,更能让他们重拾信心、重振精神、重焕激情,以新作为新气象为群众服务,在新征程上闯出一片新天地。
好干部是选出来的,更是管出来的。惩只是手段,目的是要治,让“跌倒干部”早日认识错误、改正错误,由“问题党员”转为“合格党员”才是应有的初衷。一方面,对受到处分的干部,应当持续给予关心关爱,不能“一处了之”,应及时关心帮助他们,通过谈心谈话、调研走访等形式,认真听取受处分人员思想、工作、生活和改正错误情况以及对组织的意见和建议,做好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,帮助其卸下思想包袱、积极投入工作。另一方面,在解除处分后,更要根据规定,对表现突出的予以恢复使用,有效激发其工作积极性。
既用“霹雳手段”,更兼具“菩萨心肠”,才能让跌倒干部感受到严管中蕴藏着的浓浓厚爱。不可否认,近年来一些党员干部因违纪受到组织处分后,便有“一失足成千古恨”之感,这更是成为其心里的一个疙瘩。事实上,惩处也是教育一种方式。就像高速奔驰的轿车,如果不看提醒“标识”、不把控好“油门”,任由思想的“野马”越过警戒、冲破“栏杆”、滑向违法的“深渊”,无异于“见危不救”,助长“病菌”滋生。如此,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氛围,最大限度的调动党员干部积极性,帮扶挽救弥足珍贵。
当然,对于“跌倒干部”的惩处,不能流于形式,要真实地让他们置身于“教训”之中,接受再考验、再教育,让他们有更大的定力经受住糖衣炮弹的袭击,经受住诸多工作难题的考验。更要及时“复查复诊”、解开思想上的“疙瘩”;及时传递关爱、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;及时撕去“标签”、帮受处分干部重燃斗志。通过对于综合组织部门以及领导、同事们的考核评价,广大群众的检验,确保不让任何一名受处分干部“掉队”,真正达到“凡善怕者,必身有所正,言有所规,行有所止。”
最后,应当坚持严管厚爱结合、激励约束并重,只要经常拿起纪律的尺子,主动对违纪的问题去量一量,对构成违纪的及时给予相应处理“救治”,定会防止小错酿成大祸,激励干部担当作为。从而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、批评教育有力度、组织关爱有温度,护好党的基业长青,让党员干部重新焕发干事创业的斗志。(鱼予)